据悉,因封管控措施,一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有效期已届满,但还无法更换新证。为避免因健康证失效而影响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行行政监管时,对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期届满的,暂时视同有效,并督促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及时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新证。
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在疫情防控期间届满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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