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准驾不符敢上路相亲途中先被拘

准驾不符敢上路相亲途中先被拘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8月30日 02: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铜仁墙体广告

贵州铜仁墙体广告   8月25日,铜仁高速碧江大队民警在大兴省际执法站执勤,查扣一辆准驾不符的皮卡车,驾驶员被记12分,并行拘15日。
当天7点左右,民警在大兴省际执法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皮卡车驾驶员行为举止有些不对劲。执勤人员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仅拿出了行驶证,未出示驾驶证,宣称本人驾驶证放在家里,遗忘随身携带。面对检查驾驶员神色慌张,急于驾车分开。
当民警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时,驾驶员最终拿出了驾驶证和身份证。民警发现驾驶员彭某持有的是“E”类驾驶证,只能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和笨重摩托车,涉嫌准驾不符。
经查,皮卡车上两人系父子,由于彭某急于赶回重庆老家相亲,想到长途客车回家时间太长,便从工地上借了辆皮卡车跟父亲往重庆老家赶。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则,给予驾驶员彭某记12分,罚款250元并处拘留15日的行政处分。
一场相亲美梦由于违背交通平安法成为泡影。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