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墙体广告 8月25日,
铜仁高速碧江大队民警在大兴省际执法站执勤,查扣一辆准驾不符的皮卡车,驾驶员被记12分,并行拘15日。
当天7点左右,民警在大兴省际执法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皮卡车驾驶员行为举止有些不对劲。执勤人员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仅拿出了行驶证,未出示驾驶证,宣称本人驾驶证放在家里,遗忘随身携带。面对检查驾驶员神色慌张,急于驾车分开。
当民警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时,驾驶员最终拿出了驾驶证和身份证。民警发现驾驶员彭某持有的是“E”类驾驶证,只能驾驶普通二轮
摩托车和笨重
摩托车,涉嫌准驾不符。
经查,皮卡车上两人系父子,由于彭某急于赶回
重庆老家相亲,想到长途客车回家时间太长,便从
工地上借了辆皮卡车跟父亲往
重庆老家赶。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则,给予驾驶员彭某记12分,罚款250元并处拘留15日的行政处分。
一场相亲美梦由于违背交通平安法成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