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墙体广告 8月26日,万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同风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犯风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钱5000元。
经查明,今年1月21日,
铜仁市客运运输
公司大坪车队谢某驾驶核定载人数19人的中型普通客车,从大坪乡地慢村往大坪乡街上行驶。当行至茶大线凉水 井路段时,被
铜仁市
公安局万山分局大坪派出所民警发现其严重超员,经现场清点,谢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实载32人,超员13人。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谢某在明知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额定载客数为19人的状况下,超载13人,其行为已冒犯了刑法规则,构成风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 (九)对风险驾驶罪做出了补充规则,将营运客车严重超员归入风险驾驶罪,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因而,依据被告人谢某的立功事实、性质、情节 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