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亚运步伐愈来愈近,杭州市的“迎亚运会”主题活动已相继进行。
4月26日,在上海市“4·26”全球知识产权日记者招待会上,杭州市亚组委法律事务部所属单位表明,没经杭州市亚组委批准,不可在盈利性主题活动中应用杭州亚运的名字、会徽、宣传口号、吉祥物设计等杭州亚运标示。
那麼,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公益组织等进行“迎亚运会”的非商业性主题活动,应当留意什么事宜?
该责任人表明,进行亚运会相关的非商业主题活动,应预先向杭州市亚组委申请办理批准,并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题活动不可涉及到股票基金、众筹项目等资产募资个人行为。如不可以以“迎亚运会”的理由为基本建设休闲娱乐体育场地募集资金。
二是不可在活动主题、现场及有关宣传手册中发生非亚运会冠名赞助公司的商业服务名字、知名品牌、标示等。如冠名赞助“某某公司杯迎亚运会长跑比赛”,或在主题活动展厅布置“某某公司助推亚运会”的宣传海报、展示板等。
三是主题活动中的礼品、赠送品等该是亚运会冠名赞助公司产品、杭州亚运特许商品或营销推广品,不可在运动中宣传策划别的非亚运会冠名赞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如在主题活动里将某某牌子的产品、优惠券等做为活动奖品派发。
除此之外,该责任人还提示,亚运标示的应用情景应与亚运会有关,不可违反奥运精神及拼搏精神,遵循杭州亚运标示应用的专业性标准,不可私自对亚运标示开展扭曲、抵毁、诋毁。
如应用盗用的吉祥物设计玩偶服,用亚运标示装饰设计垃圾房、公共卫生间,将亚运标示贴到于路面等是不被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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