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确立补助目标为具体担负农业生产资料涨价成本费的具体种粮大户者,包含运用已有承包土地种粮大户的农户,土地流转种粮大户的大户人家、农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进行粮食作物耕地收全过程社会服务的自身和机构,保证补助资产贯彻落实到具体种粮大户的经营者手上,提高优惠政策的准确性。补助标准由各地区融合相关状况综合性明确,正常情况下县区内补助标准应统一。国家财政部规定全国各地要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科技方式,运用目前有关补助派发数据资料,再次采用 一卡(折)通 等方法,立即全额将补助资产派发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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