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调整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除了通报现场查处的机动车(含公务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外,非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被纳入通报范围;二是增加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逆向行驶、越线停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通报;三是为了提高广大大中小学生文明出行意识,对查处的学生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将通报至学生所在学校。
自2021年3月6日开展通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1877人次。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内容范围,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和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发挥他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广大市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