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将防洪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级别降为Ⅳ级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市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市防指各领导小组:
依据气候、水文气象气象预报预测分析,根据《吉首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市防指决策:自6月4日12时起,将防洪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级别从Ⅱ级降至Ⅳ级。
现阶段,本市仍处在防洪关键时期,各个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防洪Ⅳ级应急处置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加强检测预警信息,切实赶紧狠抓后面紧急抗灾救灾援助工作中。现阶段,我市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级别仍为Ⅰ级,各个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自然灾害的滞后效应,再次加强巡视清查,加强迁移员工管理,紧急情况清除前,不可让已迁移工作人员私自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