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确立了轻度刑事案赔付担保金财产保全担保规章制度,就是指轻度刑事案嫌疑人、被告有赔付意向且有赔付工作能力,但因受害人或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的需求并没有获得达到,或因没法与受害人亲属建立联系等因素造成无法达到调解协议,嫌疑人、被告向公安部门、检察系统、审判机关(下称审理案件行政机关)明确提出赔付担保金财产保全担保申请办理,经审理案件行政机关决策后向公正组织申请办理赔付担保金财产保全担保公正,审理案件行政机关依规可以对其融入非关押强制执行措施、做出不起诉决策或在认罪认罚定罪量刑提议中给予适当从宽考虑到的审理案件规章制度。
在轻度刑事案中适用赔付担保金财产保全担保公正规章制度,是公正参加司法部门协助业务的合理成效,正确引导办案人全方位、精确、客观性点评嫌疑人投案自首悔过心态,谨慎采用刑事强制措施,兼具多方合法权利,切实推动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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