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大学生毕业后,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把档案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存档,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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