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近来,渝中区法院对香港盈汇集团两起特大不合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主犯张冠强,处分 金1.2亿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主犯黄美常,处分金10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年。19名从犯别离被判处16个月至4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 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55岁的张冠强,在2007年底伙同他 人,以实践操控的广东上田出资参谋有限公司等机构,作为香港盈汇集团在广州的行政部,经过洽谈、网上招募等方式,面向全国开展代理商300余家,并在重庆 建立西南总部,租借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7楼一个单元作为营场所,有重庆新世界国际出资咨询有限公司、科旭公司、艺皇公司等四家代理商。
张 冠强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需求代理商吸引到客户后,让客户与盈汇集团签定出资协议,并向广州行政部指定的私家账户汇入保证金。客户在取得 账号和买卖密码后,依照交纳的保证金数额1:100的比例,在盈汇集团的网上买卖平台,进行不合法黄金期货买卖。客户每买卖一手,盈汇集团收取100美元, 返还给各级代理商不高于75美元。
自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盈汇集团共收取 保证金人民币8.38亿元,交还保证金人民币3.39亿元。2009年1月7日至2012年5月16日,盈汇集团向各代理商返还佣钱人民币3.56亿元, 取得佣钱收益人民币1.18亿元。给包含重庆在内的全国各地共2万名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98亿元。
庭审查明,至2012年5月,盈汇集团西南总部累计承受盈汇集团不合法返换佣钱人民币920万余元。
经过电话推销拉客户
被告经风雨称,该公司经过网络不合法采购潜在客户的资料,随后组织招聘的事务员向客户进行事务介绍,宣扬盈汇集团实力雄厚,所在的英国伦敦黄金期货买卖平台出资回报丰盛;客户可自个炒盘,也可委托事务员帮助。
从受害人证言中,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出资者的钱都打了水漂。出资者易女士称,她先后投入10.5万元,因不明白如何具体操作,交给事务员帮助炒黄金期货,结果悉数亏本。
法院审理以为,张冠强等8人、黄美常等13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合法经营黄金期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不合法经营罪。
承办法官称,1.2亿元罚金是渝中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处以的最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