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通山县创文办督察组人员对7月份在某县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医院门诊、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参观考察定位点监察状况连续两次公布通告,但截止到发表文章,被通知企业仍然未见行动。
被通知的十家企业各是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城建局、通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新城社区、洋都小区、通山县招商合作和投资促进中心、凤池社区、通山县卫生和健康局、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通山县中医院、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板砖亟需检修,责任单位系该县住建局。
城市广场凹痕,责任单位系某县城管部门。
垃圾成堆,责任单位系洋都小区、某县招商合作和投资促进中心。
隐水洞景区公厕毁坏,臭味,责任单位为某县文旅局。
街明有礼通山人浓厚氛围,为建立省级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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