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我区在集中隔离点病毒检测过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工作人员,经核查后,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现把它行程安排运动轨迹通告如下所示:
许某某,男,现住址为潢川县定城社区服务中心沟北197号。
8月15日从藏区那曲火车站搭乘Z22次列(13车箱16号铺上)于8月16日抵达西宁火车站。
8月16日15:30从西宁火车站搭乘K978次列(15车箱53座)抵达兰州市,22:00换乘K1042次列(3车箱6号上铺)从兰州市回到潢川。
8月17日19:31抵达潢川县汽车站,下了车后座私家轿车(车牌号豫S1673H)于19:50进家。
8月17日19:55骑电单车自主到区人民医院做病毒检测,20:09抵达区人民医院,20:13进行取样,之后直接回到家里;23:30骑电单车去运管局正对面农行全自动取款机取款,以后回到家里未在出门。
8月18日6:46到沟北农贸市场核酸检测点做检验;7:15在沟北农贸市场太阳早点店用餐;7:27沿环城公路经宁西路前去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取核苷酸结论;8:00上下沿宁西途经环城公路到再生小区上报,上报后沿三环路红玺台西边无名道路回到家里;10:20上下被运送至集中隔离点。
为切实维护众多居民健康,请在相关时间范围、以上地址与该工作人员有触碰或者有运动轨迹联系工作的人员,尤其是8月18日6:30-7:30在沟北农贸市场及太阳早点店主题活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企业、村(小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汇报,并配合搞好个人核酸检测、防护监管等有关对策,如谎报、迟报、虚报,将追究其相关责任;若有发烫、干咳等不适,请马上到隔离病房就医,就医全过程时要全过程戴口罩,不必乘坐公共交通专用工具,积极告之医护人员有关触碰状况。
由于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请众多住户积极提升安全防护,佩戴口罩、讲究卫生、少聚集,积极参与病毒检测,尽早注射新冠肺炎疫苗,一同牢筑防控疫情天然屏障。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