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风险排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总指挥部科学研究,准备在我市进行集体病毒检测,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现场采样
2022年8月24日 星期三(7:00—14:00)
二、检验范畴
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含经济开发区),湟中区鲁沙尔镇和多巴规划区、大通县桥头镇和湟源县城关镇。
三、检验目标
以上区域全部住户(含当地居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性外来人口、外国籍人口数量、全部8月16日至今各地来宁返宁人员及外地游客等)。居家隔离人员没有参加全体人员病毒检测。
四、常见问题
1.请合乎检验区域范围辖区居民高度关注市防控疫情处置工作总指挥部发布的核酸检测点位,依照所属镇(街道社区)、村(小区)的指导意见,前去就近原则采样点开展取样,保证应检尽检。
2.辖区内各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疫情监督责任,组织动员本公司机关人员在就近病毒检测采样点相互配合进行核酸采样工作中。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收集码,收集环节中全过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别人维持2米间距,不沟通交流,不聚集。做完核酸检验后,千万不要停留。
4.取样前2小时之内不必饮食搭配,30分钟之内严禁吸烟、饮酒、嚼口香糖等,防止危害检验结果;48小时之内注射过新冠肺炎疫苗工作的人员及其早期呈阳性治好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这轮病毒检测取样。
5.少年儿童、老年人等特殊家庭需要在法定监护人或家人的帮助下开展核酸采样。对行走不便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伤残人,可咨询所属村(小区)搞好备案,核查基本概况后分配医护人员上门服务取样。
6.没有参加病毒检测将会给你及他人的生活与健康产生众多危害,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防碍防控疫情或造成别的严重危害的,将依法担负相对应法律依据。
7.此次检验仅表明检验结果,不出示核酸检测报告。请广大群众尽快参与病毒检测,保证应检尽检。非常感谢广大群众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了解、相互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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