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在下午5时左右,辖区居民谢某到簰洲湾派出所报警称:当日在下午2时左右,她将自己家的一辆电动车停放在其校门口,办好事回到之后发现电瓶车消失了。
公安民警出警后,马上开现场勘察和调研走访调查工作中,根据视频追踪,看到一异常青年男子在刺眼的阳光下实行着一辆电动车进到一民巷。经受害人分辨,该男子所推电动车恰好是其失窃的电瓶车。得到这一关键案件线索后,公安民警日夜兼程赶到现场,根据逐项排查,在一家废旧物资回收店面内看到了被害人的失窃电瓶车。
经了解,店主认可有一名操簰洲话音的青年男子三小时前把该辆电瓶车以150块钱的价钱卖给了他。根据店面老总的描写,公安民警发觉该男子和管辖区某镇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桑某某某长相十分相似,公安民警立刻赶来桑某某某家里,将已经家里睡觉的桑某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局。
经审讯,桑某某某如实供述了当天下午偷盗该电瓶车并销脏盈利150块钱的犯罪事实。
核查,桑某某某初中辍学后,到广州部分地区打工,因无一技之长,连吃饱都难以解决,便伙同他人偷盗电瓶车获得非法利益,于2021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月。2022年6月30日出狱后返回簰洲家乡,因好吃懒做,又碎尸万段,想不到刚犯案却被嘉鱼公安机关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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