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领导分配,云南经营者做为受票方,8月28日起可接受来源于上海市、内蒙、广东省(没有深圳市)出具的全电税票。 全电 税票是以去物质、去样式、因素化、标签化、编码制、授信额度制为本质特征,遮盖全领域、全环节、全领域全新的税票,与纸版税票同样具有诉讼地位和法律效力。与纸版税票对比, 全电 税票根据设立税收数据帐户,完成出具即交货,大幅度降低经营者出具、打印出、邮递、储存等人力成本。与此同时, 全电 税票全过程留印、不能赖账、不可篡改,即时收集税票数据信息、认证开税票个人行为,能够有效预防和精确化虚开骗税、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保养社会和谐。
为贯彻落实本次受票扩围试点,曲靖经开区税局积极主动实行 事先服、随票服、网格图服 组合型服务制度。经济开发区税局推行分类事先指导,对重点公司通过QQ、手机微信、当场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对明确指出受票业务查询的需求公司由上级领导领队开展 点到点 指导,保证经营者了解现行政策、了解步骤;给予进驻式随票服务项目,优选骨干员工,给予人性化 随票 服务项目,全过程 跟踪 提醒提示,保证业务畅顺;借助网格化服务服务平台,创建 直连式 指导体制,给予快速响应、有问必答网的 网格化管理 服务项目。
据了解,下一步,曲靖经开区税局将继续搞好 全电 税票试点的跟踪反馈,向经营者不断给予政策扶持、缴税指导和税务服务,为中后期 全电 税票扩围做好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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