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方案》规定,幼稚园须提早制订延时服务计划方案,请示本地教育局核准后,向家长公示公告给予延时服务的一个项目、具体内容、方法及其费用标准等。延时服务坚持不懈公益型、非盈利性标准,服务时间为正常开业日在下午所规定的离园延迟时间至18点,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离园时长。延时服务费由幼稚园按学年扣除,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普惠性私立幼儿园不超过150元/生/月。
与此同时,《方案》明确指出,幼稚园要坚持实事求是,给予合适幼儿延时服务具体内容,可深入开展民族舞蹈、手工制作、歌曲等科目,供父母自由选择,禁止有小学化趋向课程内容。延时服务禁止以任何方法强制性或变向强制性儿童生参与。
据统计,该项延时服务工作就是幼儿教育暖民心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延时服务归属于课余慈善活动,禁止以延时服务为名进行营利性活动,对二次收费、滥发补助、私开“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责相关责任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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