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医保缓缴对象为大理州范围内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缴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实行3个月的阶段性缓缴政策。对已缴纳7月单位缴费的,缓缴期限可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缓缴期间,缓缴企业参保人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正常享受,个人账户正常划拨,个人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此次惠企政策实行 免申即享 经办模式,在缓缴期间,医保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位应缴纳部分直接标识,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及时享受到缓缴实惠;新参保单位或者对享受缓缴条件存有异议的,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书面承诺后进行缓缴,切实提高政策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截至8月17日,缓缴政策惠及全州4517家中小微企业,已缓缴金额3850.12万元,预计3个月缓缴期内单位缓缴金额将达1155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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