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重庆中石化原副总纳贿案二审开庭
记者近来从重庆五中院得悉,我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理童辉涛纳贿一案,日前在该院二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纳贿11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2年,童辉涛从湖北襄樊石油公司调任中石化绵阳石化出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后于2009年12月调任中石化重庆公司副总经 理。从2009年12月至2013年9月26日案发,童辉涛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了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的贿金合计110.3939万元。
一审法院此前以纳贿罪判处童辉涛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在二审中,控辩两边争议的焦点首要会集在,2005年童送给赵某的书画礼物,2012年童将100万元现金交给赵某炒股,是否系交还贿赂款。童 辉涛辩称,自个和赵某是多年兄弟,钱物往来多是“有来有往,较为杂乱”,自个实践并未收受赵的优点。检方则称,100万元存入股市账户后,其决定权、主导 权均在童的手中,实质上是借赵某之名藏匿赃物。而关于书画等,与证人证言不能印证,且与其后继续收纳贿赂的行动相对立。
庭审继续一天,鉴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