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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状告财新传媒名誉侵权并索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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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3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苏墙体广告

  江苏墙体广告   9月20日,财新传媒旗下财新网刊发了《特稿|陈光标:“首善”仍是“首骗”?》。活泼在言辞场上的陈光标,再次被卷进言辞漩涡。昨天,陈光标以损害名誉权、荣誉权为由将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报导不实,存在多处虚伪成分”。目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9月20日,财新传媒旗下财新网刊发了《特稿|陈光标:“首善”仍是“首骗”?》。21日下午,陈光标揭露发布微博表示,“就某些媒体歹意诋毁我公司及陈光标先生一事,两篇稿件道听途说、歹意诋毁、颠倒黑白,给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及陈光标先生带来极为晦气影响。两篇稿件中存在多处虚伪成分,我公司已着手预备诉讼事宜,同时拟举行新闻发布会展现有关批驳证据,并就我公司及陈光标先生这些年所阅历的一些事向大众做具体介绍。”
  据悉,陈光标在申述书中,请求判令被告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当即停止刊发对原告名誉权、荣誉权构成损害的有关报导或言辞;判令被告在相应的报刊、媒体上揭露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补偿原告侵权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判令被告承当本案悉数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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