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
墙体广告 为维护征税人合法权益,降低征税人及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依据省国税局2016年6号公告请求,市国税局决议自9月1日起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指征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人、业主)、财务担任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受权的其别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牵涉税事项时,国税机关需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白的状况下,方可受理,国税机关依法采集、运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当相应的失密义务。
办税人员办理以下涉税事项时须实名办理: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征税人办理税务注销设立、变卦、注销的;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征税人首 次办理国税业务及办理注销信息变卦的;办理发票品种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运用运营地发票、发票真伪鉴别等发票类业务的;开具清税证明、完 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税收证明的;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因暂时运营需求代开发票的;开通网上办税功用、查询变卦密码及数据信息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