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在淮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与统一组织的地区病毒检测的。
二、仿冒、伪造定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实,应用别人防疫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采取多种方式隐瞒行程、行动轨迹的。
三、谎报、虚报、仿冒行程安排,瞒报新冠肺炎病况,瞒报与新冠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接触史的;拒不配合疑似病例工作人员进行疑似病例的。
四、进到医院门诊、居民小区、农贸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家居建材市场、购物场所、酒店宾馆和小旅店、小餐饮、出租房屋、网约房、洗浴场所、民宿客栈等场所,及其乘坐公共交通专用工具时,经提示提醒不予提供“二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拒不配合管理者的规劝戴口罩的。
五、不到位检查“二码”和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六、监管区域工作人员拒不配合管理方法,私自出门、密集的。
七、搅乱定点医院、隔离病房、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关键部位办公秩序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回绝防护或是隔离期没满私自摆脱隔离。
八、通过新冠肺炎防控守点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它方式拒不配合、接纳守点工作员查验;侵害医护人员、卫生防疫工作员生命安全,故意损毁诊疗、卫生防疫资产及设备违法行为的。
九、虚构不实信息,或在别的公开场合散播、散播谣言及其明知是不实信息还协助散播和传递的。
十、疫情防控期间,故意积存、牟取暴利、价格垄断的。
对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从维护自己和公共利益考虑,严格遵守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规定,积极搞好相互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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