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墙体广告 关于本报“城中村房子加盖乱象”的报导,不少读者打来电话与记者互动。昨天,河南商报记者查询发现,算算乡民们的“加盖抵偿账”,除掉建筑本钱,落到手里的“拆工费”并不能让他们“一夜暴富”。
读者反应
管理加盖还得政府出头
“刚改造的时分觉得挺恨人的,让我没当地住,不过后来觉得挺好。”在郑州流浪了3年的小王说,城中村的环境的确和小区无法比,“私搭乱建,鱼龙混杂”。
郑州市西四环边谷庄村的赵先生向记者投诉了他们村加盖乱象。他以为,有必要政府出头才干改动这一现状,“太猖狂了,盖了也不敢让人住。”
“如今都没说拆迁的事,但为了今后能多弄点抵偿,乡民们忙得不可开交。”他说,他如今仅有忧虑的作业是,拆迁之前的安全疑问谁来管。
抵偿状况
曩昔:加盖有些按份额置换新房
根据河南省乡村土地管理规则,在城中村,只能盖3层建筑,加盖有些均归于违建。
记者查询发现,早些年,加盖房在改造中也能获益不少,其时这些拆迁多是依照“一村一议”的方法进行。
文化路北段某村的乡民老徐通知记者,其时由村里去跟开发商谈,金水区的桑园、徐寨、黄家庵一带,就采取用加盖有些置换安顿房的方针:3层以上的,加盖面积按必定份额置换安顿房。
总体来说,居民仍是有廉价占的,加盖房子本钱每平方米约400元,而新建的安顿房,1平方米得七八千元。
2006年上半年拆迁的燕庄村,乡民没恪守“乡民房不超越3层”的规则,盖5层、7层的不少。赔偿时,3层以下按1∶1置换安顿房,3层以上算违章建筑,按必定份额置换安顿房,过渡费按总面积核算。
郑州市民马先生的舅舅即是燕庄乡民,在自家5分地上盖起5层小楼,光安顿房就拿到1000平方米,过渡费也很可观。
“我舅舅拿着拆迁款,加上加盖有些之前收的房钱,在将来花园买了180平方米的房子,50多万元,一次性付清。”
如今:3层以上只给拆工费
查询中,记者发现一个趋势,在乡民看来,加盖的钱越来越难赚了。
惠济区的弓先生即是某城中村乡民,由于了解当地状况,这几年一向在为拿地的开发商作业。
他通知记者,这些年政府改造力度加大,在抵偿规范上也更加细化,“如今各区差不多,3层以上算违建,只给拆工费,金额也不高。”
“3层以上的房子,拆了也不必定能顾住本。”老徐说,2007年,自个借款几十万元在宅基地上建起7层小楼,建筑面积约2800平方米,因 为要自住和租借,房子采用较为巩固的框架结构,承重柱、大梁、圈梁都有,算下来每平方米本钱在500元摆布。前年拆迁时,3层以上的2296平方米不计入 拆迁抵偿面积,只依照每平方米400元抵偿拆工费。
同村的阿军一向在建筑公司作业,他家的房子只需3层,一层都没多盖。
在阿军看来,不少乡民跟风加盖,仍是不了解方针,觉得加盖有些能相同获得拆迁抵偿,可事实上,抵偿的拆工费,也许连加盖的本钱都顾不住,“吃力、担风险,又挣不来多少钱,我才不去做呢。”
关于有些乡民用100多元1平方米的报价加盖简易房的做法,他觉得不靠谱:政府收房时会派人入户查看房子质量,你房子造价多少,人家一眼就能看出来,拆工费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若不能‘走后门’,光凭省工省意料挣到钱,真的挺难。”
方针改变
从“一村一议”到全市一致
记者整理发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郑州就出台了有关城市征迁的管理方法,一向到2003年,郑州市人大同意公布的《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其间没有对城中村拆迁抵偿规范做出专门规则。
尔后数年,郑州市的城中村改造一向是摸着石头过河,各区自行对辖区内的村庄进行改造,抵偿方法各不相同。有按家庭人数的,也有按建筑面积的,但基本原则是,对3层以下建筑完成1∶1的置换,3层以上违建则是“一村一议”。
2007年,郑州市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抵偿规范:原乡民合法宅基地上住所的拆迁抵偿、安顿以建筑面积为根据。被拆迁人挑选钱银抵偿的,抵偿 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子的面积、区位、用处等要素断定,原则上3层以下(含3层)的合法建筑,按商场评估价给予抵偿。被拆迁人挑选产权互换的,原则上3层以下 (含3层)的合法建筑,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规范给予安顿。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新建区域,仍是自行拟定方法。
2011年11月,《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方法》出台,在完善2007年规范的基础上一致了此前各种改造文件,对城中村改造各个环节也许遇 到的疑问进行了规范,紧接着郑州市启动了城中村大规模改造方案,拆迁抵偿有了比较一致的形式。不过该文件依然没有对加盖有些的抵偿规范进行量定。
昨天上午,高新区石佛办事处一名作业人员称,根据郑州市高新区的规则,3层以上归于拆工费,给予恰当抵偿。此外,如果在自家宅基地上不盖房,即“空盖”,也会给予必定的经济抵偿,这是为了奖赏乡民停止盖房。
记者手记
“加盖”引发的安全事故
岂是“拆工费”能抵偿?
近些天,见到不少忙于加盖的乡民,并不了解拆迁抵偿方针,仅仅想着“别人盖了我也得盖”、“只需盖了就能挣钱”。日夜干活的工人大多没有资质,施工缺少安全设施。
如此加盖,究竟值不值?
本年8月27日,新郑市龙湖镇荆垌村六组一民房加盖时发作崩塌,工人一死一伤,包工头10岁的小女儿被埋,后经抢救无效逝世。10月29日,郑州市岳岗村一乡民违规加盖房子时,一根钢管从楼上掉落,将52岁的房主王某砸死,一名路人臂膀受伤。
一味偷工减料、加速工期,一旦发作崩塌、伤亡事情,丢失岂是“抵偿款”或“拆工费”能抵偿的?方针日渐完善,能钻的空子越来越少,拿着人命冒险,费时吃力加盖,合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