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首违不罚 轻度不罚 事项清单实际明确了下列10项违纪行为:本人没有按照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资金投入相匹配容器;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为避开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溶解后私自工程的施工;在电杆、花草树木、居民楼道边以及其它未经许可的地方撰写、描绘、贴到户外广告牌;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问题不予以去除的;户外广告牌存有损坏等情况危害大城市容颜的;攀、摘树技、百果,在树下去皮的;毁坏护树墩架,践踏绿蓠、花圃和封闭式管理草地的;流动摊点的经营人没按规定清理、搜集其所产生的废料的;没经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机构准许,私自在城市道路两边和公共性场所堆积原材料、构建房屋建筑、建筑物或其它设备,影响市容的;除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其它独特必须,在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市市中心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的。
市城管支队领导表明,对之上10项违纪行为,如合乎第一次违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导致危害后果等不予处罚的前提条件,将依法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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