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女士(76岁)来到师市市场监督管理第三所寻求帮助,称其老伴儿购买的保健食品想要退货,被商家拒绝。执法人员到涉事商家实地核查,了解到曾女士的老伴今年3月份在该店购买几瓶保健品,还剩余5瓶,现在由于个人原因想要退货。执法人员本着促和谐、办实事,以职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经与商家多次协调,最终商家同意将剩余5瓶保健食品收回,并当场将钱款交至曾女士手中,曾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市场监管第三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优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奋力营造“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少跑腿的新气象。 一直以来,市场监管第三所始终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市场监管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消费投诉处置工作,有力守护了职工群众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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