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墙体广告 19日,有
扬州网友爆料:一辆高邮车牌的行政法律车辆,作业时间送人前往
扬州市区苏北
医院就医。“公车私用”不应,该帖随后引起许多网友质疑。记者20日从高邮市纪委得悉,纪委闻讯后,关于网友质疑连续做出两次回答,作业本相“曝光”后,网友对此点赞。
网曝的这组相片总共9张,跟拍了一辆车牌号为苏KJA173的行政法律车辆进入
医院的全过程,并拍到车中3名当事人在
医院就诊。该微博随后被许多转发,许多网友质疑:是不是是公务人员私行运用行政法律车辆送亲戚朋友就医?
关于该起“公车私用”事情,高邮市纪委闻讯后当即展开查询,当天黄昏便经过微博“清风高邮”向网友发布了查询结果。回答称,该车为高邮菱塘回族
乡村建环保基地法律中队运用,因该单位美化队员工杨某在作业过程中意外受伤,当天上午法律中队万某、薛某带其到苏北
医院处理住院手续。菱塘回族乡纪委已对 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判教学,请求不再运用法律车辆。
然而对该回答,网上复兴质疑:既然是工伤,可以也彻底应该用公车送医,本地纪委为啥对此进行批判教学?对此,20日高邮市纪委再次回答。回答 称,杨某是本年5月在作业中意外受伤,曾在高邮市人民
医院住院治疗,但效果不明显,遂于19日到
扬州苏北
医院住院治疗,并非19日当日发作的工伤。在这种 非特殊情况下,高邮纪委认为,该单位的做法仍属违背法律执勤用车规则,因而进行批判教学。
记者注意到,看到高邮纪委两次及时回答,情绪诚实,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网友从质疑转向了给纪委点赞。“原来如此,那抱愧了。”一位网友留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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