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 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得悉,一位男人日前利用手机结交软件“陌陌”找艳遇,与美人网友相识后开房,不料完过后被美人趁其洗澡之机,盗走现金2500元。终究,该院审结此案,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该女子拘役三个月,并处分金二千元人民币。
2014年8月9日22时许,42岁男人王某与兄弟在大足双桥区某酒店KTV歌唱。王某因孤寂,想认识女性兄弟发作一夜情,便经过手机结交软件“陌陌”查找附近人。经过筛选,很快与入住该酒店的90后生疏女子秦某搭识,两人相聊甚欢。
王某见时机正巧,便经过电话约请秦某到该酒店的KTV歌唱、喝酒。当晚24时许,王某去前台开了一间房,后约请秦某一起入住该房间,与秦某发作了性关 系。完过后,秦某在王某去浴室洗澡时,发现王某放在桌上裤子的裤兜中有很多现金,顿生贪恋,将王某裤兜内的现金盗走后逃离现场。
王某洗 完澡出来,发现秦某不在房间,打其电话也不接。他发现情况不对,当即检查裤兜,发现放里边的2500元现金不见了。王某当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映此事,酒店 工作人员在王某的房间未找到王某丢掉的现金,后便报警。2014年8月1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秦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隐秘盗取的手法,偷盗别人资产,数额较大,其行动已构成偷盗罪。考虑到秦某违法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且活跃向被害人退赔丢失,能够从轻处分。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