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我市决定将6月4日20时至6日8时、6月14日20时至16日8时设为“静音”期;6月6日8时至9日19时、6月16日8时至20日12时设为噪声严管期。6月3日至9日,禁止在宜春中心城区水域开展龙舟活动。
“静音”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作业。“静音”期间,中心城区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服务场所22时前停止营业。严管期间,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含重点工程)、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作业,中心城区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服务场所暂停营业。
为将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遏制在苗头,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广新旅局等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静音护航”执法期间集中在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签到办公、随时待命。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噪声污染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妨碍、阻挠、拒绝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静音护航”期间,市民若发现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可即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联合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教育部门也将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做到办理、反馈“零时差”,确保全市考生拥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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