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1日起至8月29日止,共七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9995990(党群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3-89995896(监察(审计)室)
联系地址: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88号
邮 编:3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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