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关于 虽然安装了脱硫设备,但脱硫设备空转,碱液池循环泵未启用,脱硫除尘塔未启用,达不到脱硫要求,脱硫设施进水后PH值呈酸性,导致颗粒物、烟尘和二氧化硫直排环境,厂区周围庄院有刺鼻味道,严重污染整个村庄空气 问题不属实。经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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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脱硫除尘塔正常启用,未发现脱硫设备空转现象;碱液池循环泵正常启用,现场检测脱硫设施进水后PH值呈碱性,能够达到脱硫要求;空气质量经调取2024年6月4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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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
宁夏轩辰环境检测有限
公司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厂区周围及脱硫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符合排放标准,不存在 颗粒物、烟尘和二氧化硫直排环境,厂区周围庄院有刺鼻味道,严重污染整个村庄空气 问题。二是关于 固体废物乱堆乱放,没有防风、防雨和防渗漏,晚上生产时,噪声大,影响休息 问题不属实。经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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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废砖堆放整齐、苫盖到位,生产原料炉渣使用防尘网覆盖,采取了防风、防雨和防渗漏措施,经调取近15天夜间监控和2024年6月4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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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
宁夏轩辰环境检测有限
公司开展的自行检测报告,并走访周边群众,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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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进行夜间生产,噪声符合排放标准。三是关于 存在废水直排现象 问题不属实。经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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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项目为新型多孔环保节能砖,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四是关于 产生的危废存在掩埋嫌疑,有无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有无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问题。经现场核查和调取《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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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产5000万块新型多孔环保节能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砖、除尘灰、脱硫渣等,不产生危险废物更不存在掩埋行为,无需制定危废管理计划,针对意外事故防范制定了《西吉县兴隆镇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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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五是关于 有无废水回收系统 问题。经查,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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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项目为新型多孔环保节能砖,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无需建设废水回收系统。六是关于 生产用水很大,红星
建材厂有没有办理取水许可 问题。经查,红星
建材厂于2022年3月16日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3月15日,取水许可证编号:D640422G2022-0188,许可水量0.06万立方米/年。七是关于 红星
建材厂地处人口密集的村庄,用地手续是否合法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厂区是工业用地还是宅基地 问题。经查,2007年11月,西吉县人民政府为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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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手续合法。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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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12月25日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拍取得了砖瓦用粘土二矿采矿权,2015年5月5日原西吉县国土局向企业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许可到期后,因尚存一定未开采资源量,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和2021年4月13日两次向企业核发了延续采矿许可证。延续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经企业申请,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已于2023年3月8日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审批合法。八是关于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保局、住建局是否履行了职能 问题。经查,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在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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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地审批,采矿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履行了审批监管职能;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在环保设施规范运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查等方面,严格履行了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职能;该企业不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监管范围,无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