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一同土地纠葛,经过镇政府调处、区政府行政复议、县级人民法院判决,村民仍不服,再次上诉。8月19日,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同行政诉讼案件,碧江区政府区长黄万清作为被告行政机关担任人主动出庭应诉。
据悉,被告万某系碧江区川硐街道板栗园村村民。2011年,万某与其他村民因在一块荒地上建房发作纠葛,经调解无果,川硐镇政府作出川府发 [2015]85号处置决议,将争议土地归村民组管理。万某不服,向碧江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碧江区作出碧府行复决字[2015]25号《行政复议决议 书》,维持川硐镇决议。万某还是不服,向法院上诉,恳求撤销决议。
依据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请求,思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行政判决,一审驳回恳求。万某坚持不服,向
铜仁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上诉。
庭上,原被告拜托代理人双方盘绕各自的诉讼主张停止了争辩,并充沛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据悉,本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据理解,行政诉讼即“民告官”,但在审讯实践中常常是“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常常是工作人员,以至只要拜托的律师出庭,
大众对此意 见较大。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增强法治政府建立的意见》明白规则“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行政机关担任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对此,碧江区区长黄万清表示,“政府办事要讲法,政府的各种行政决策要依法,我也是依《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则依法出庭应诉。”他以为,此举表现了对人民
大众和司法审讯活动的尊重,有利于进步行政机关担任人的法律认识,促停止政机关依法行政。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清案情;而且面对面陈说各自主张和理由,可促进双方换位考虑,相互了解,化解矛盾。
据悉,在
铜仁市“民告官”诉讼中,行政机关担任人出庭应诉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向。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市行政机关担任人32人次出庭应诉,应诉 率达19.51%,比2015年下半年上升了17.41个百分点。自2015年5月以来,
铜仁市两个集中管辖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2件,审结184 件,行政机关败诉33件,败诉率为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