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以按摩为名盗窃钱财女子获刑并被处罚金

以按摩为名盗窃钱财女子获刑并被处罚金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10月20日 04: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广元墙体广告

 四川绵阳墙体广告 一名以按摩为保护的女子与别人联手,在给人按摩时趁机偷走客人现金1800元。日前,游仙区法院依法对这名犯盗窃罪的女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800元,退赔失主。
  被告女子姓王,42岁,江油市人,案发前租住在游仙区魏乡镇某街。因无合理收入,加上开支多,王某一心想着多赚点钱。2016年1月,王某伙同“老白”(另案处理)共谋以按摩为名盗取客人金钱。2月22日上午10:00许,王某在魏乡镇某街以按摩为名,将被害人林某某骗至租借房内,趁按摩之机,将林某某外套口袋内的1800元现金盗走,随后与“老白”各分得900元。让王某没想到的是,林某某过后发现钱包被盗,怀疑是王某和“老白”所为,所以接连4天在魏乡镇街上等待、寻觅王某。2月26日上午,王某与“老白”在魏乡镇预备搭乘公交车时,被林某某捉住并报警,公安民警遂将王某当场抓获。
  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