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 楼上仍是毛坯房,却因水表总闸翻开,致使楼下业主家“水漫金山”,刚装好的房子被淋了个透,丢掉达五六万元。3月17日,省会青云谱区城南村农民公寓三期42栋1单元1103室业主史女士为新房闹“水灾”的事叫苦连天。
据史女士介绍,她家的这套新房才装修好,还没有入住。16日下午,她来到新房时,现场一片汪洋,积水达20多公分深,天花板上还不断有水漏下来。新装的油烟机被水浸坏,吊顶、吊灯、衣橱,以及地上的电器都被水泡坏。
南昌森淼物业处理有限公司城南村农民公寓物业办联络楼上业主后,发现水是从房子里的一处没有堵头的水管中流出。由于房子仍是毛坯房,房主对外面水表总闸被人翻开的事标明不知情。
“这儿的房子交给时,管口都没装堵头。”业主史女士认为,开发商或许存在偷工减料的疑问。其他,她还称,小区物业作为处理方,平常应当有人巡查楼道和打扫卫生,及时发现疑问,因此她认为物业有些渎职。
据史女士开始估量,“水灾”致使她家丢掉起码达五六万元。可是,当她找到小区物业时,“物业让我找楼上房主索赔,楼上房主却说房子仍是毛坯房,水表总闸不是他开的,让我找物业。”
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通知记者,史女士楼上的水表间本来一向锁着,他们也不知道是谁翻开的,当时还在查询。由于水是从楼上漏的,所以史女士应当找楼上的房主,不关物业的事。他们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说开始方案便是那样,管口不需要装堵头。
那么,谁该为史女士家的丢掉承担责任呢?对此,省会律师万山标明,这种情况存在“混合”责任,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小区物业的责任要大些,楼上房主也有必定责任。其他,如果能查实如史女士所说的开发商有偷工减料的行动,那么还可以进一步追查开发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