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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村民疑伪造签字冒领300万元补偿款 检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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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3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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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墙体广告近日,汝阳县城关镇北街村乡民向本报反映称,政府拨给他们村里的约300万元征地抵偿款和安顿补助费,在乡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领,转而给了负责开发村里土地的开发商。河南墙体广告而多位在收取抵偿款收据上签名的乡民组长,均表明他们的签名是假造的。记者从汝阳县国土局得悉,该抵偿款其时也已划拨到镇政府,详细去向由镇政府决议。汝阳县检察院去年已介入检查,虽已查清但现仍处于放置状况。
投诉村里土地被征用,乡民未见一分抵偿款
“2011年汝阳县施行旧城改造,北街村村委会联合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咱们村在狂药大路和隆盛路交叉口(原汝阳县停车场)和汝河北岸的15亩土地进行开发,其时和开发商约好的是拿地换房。”据北街村一知情乡民刘伟(化名)介绍,其时的条件乡民都能承受,但2014年他们从汝阳县国土局了解到,当年改造时国家对两块土地拨付了约300万元的征地抵偿款及安顿补助费。
随后,刘伟还向记者供给了一套抵偿款收据复印件,上面显现原北街村停车场土地抵偿款1172862.75元,汝河北岸滨河小区中区抵偿款1815970.00元,合计2988832.75元。收据均是河南省一致财政收款收据单,发款方为汝阳县国土局,收款人一栏填写的名字是其时的6名乡民组长,其间一位是如今的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毛新光。
“按规则这钱是补给乡民的,但咱们至今一分钱都没见到。”刘伟说,他们曾找村、镇干部反映,但对方都表明不知情。
“从咱们晓得有征地抵偿款到如今现已一年多了,如今两块地上也都已盖上了房子,为何国家的抵偿款一向没有实现,还一向拖到如今?”回应抵偿款去向,村干部、开发商、镇政府各有说法
【村干部】收据收款人签名系假造,抵偿款给了开发商
日前,记者前往刘伟所反映的北街村看望发现,该村被占用的两块地,当前已开发成名为“奎星苑”和“水岸花城”的两家小区,且除了门面房,其余部分商品房现已售出。
据北街村一不肯透露姓名的乡民介绍,他们小组有300多人,小组被占的约4亩土地共置换了2800平方米的商品房。“咱们要来的房子进行对外承揽,承揽所得算小组的公共财产。”该乡民说,村里和开发商开发房子对乡民进行抵偿,乡民并无贰言,可是把政府本应当补给老百姓的钱转给开发商,肯定不可。
随后,记者依据刘伟供给的抵偿款收据复印件,找到了其时在收款栏上签字的6位乡民组长中的三位,但他们看后都否定签名领钱,均称不晓得此事。
现任北街村党支部书记的毛新光受访时表明,2011年他的确签了一个金额为180多万元的汝阳县滨河小区中区征地抵偿款的单据,这笔钱后来也的确转到了开发商账上。但没有在原北街村停车场土地抵偿款(1172862.75元)收据收款人一栏签名,更没见到这笔钱。
【开发商】只收到180万元,是替政府交的挂牌投标费
2日下午,记者依据毛新光供给的联络方式,联络到了滨河小区的开发商高先生。高先生通知记者,他只收到180余万元资金,但这180万元是最初挂牌投标的时分他们公司交纳的,按道理这笔钱应由政府出资,但由于是联合开发,政府需求他出钱。据了解,最初为了拿到地,开发商跟村委签定的协议是征地款56万元一亩,这才顺畅拿到这块地。“返还180万元,国土局、财政局和镇政府都晓得,这笔钱是我之前垫支的用作挂牌费用。”高先生说。
随后,记者企图通过毛新光再次联络停车场地块的开发商洛阳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新光称没有对方电话。记者查询到“奎星苑”售楼部电话拨打曩昔,但一直无人接听。
【镇政府】钱也许是给了开发商,详细情况需看查询成果
对抵偿款一事,汝阳县国土局一工作人员表明,这笔钱的确是给乡民的抵偿,其时按流程划拨给了城关镇会计核算站账户,但终究流向由镇政府决议。
乡民供给的收据显现,该抵偿款上有城关镇党委副书记张武智的签名,但张武智通知记者:“我在上面(单据)上签字是依照程序走的,这笔款详细转到哪里了并不明白,你去找包村干部。”随后,记者又找到包村干部——副镇长秦汝峰,他表明,详细情况不明白,待了解明白后给记者回话。到发稿前,记者仍未比及秦副镇长电话。
“当年为了吸引开发商是有一种奖赏方针,即前期作为土地挂牌投标的费用,后期会返还给开发商,这笔钱也许是给了开发商。”城关镇政府党委书记李建勋受访时称。但当记者诘问为何用“征地抵偿款和安顿补助费”返还给开发商时,李建勋表明,这件事纪委部分和检察院已介入查询,有什么情况等检察院发布终究成果。
发展检察院已介入,虽已查清但仍在放置状况
日前,记者从该县检察院处得悉,2014年4月份他们接到从纪委转来的举报资料,以后就介入检查。
据汝阳县检察院一工作人员介绍,其时的抵偿款大约298万多元,北街村多名村干部在收取抵偿款的财政收据上签字。2014年4月,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城关镇监察室”的合作下,对签字的村干部进行说话,但在抵偿款收据上签字的村干部均称,收据上的签名是假造的,且抵偿款已返给开发商了。
其时检察院得出检查成果,乡民反映的抵偿款的确是国家拨的专项款,政府征用乡民土地以后卖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开发,这征地的钱应当给乡民。
对此,汝阳县检察院还专门开会研究,但主要是确定这种行动属违规仍是违法,如果是违规行动就由纪检部分处理,如果违法行动则由检察机关处理。当前,此事处于暂时放置状况。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