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壁广告施工 “依照国家二胎生孩子方针,我老婆刚刚生了第二 胎。我兴冲冲地到本单位去请‘陪护假’,工作人员却称没有收到有关文件不予请假。而二胎的有关方针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应无条件履行,莫非还需向各个单位发 文件吗?”昨天,在
达州市水务集团吴家沟水厂上班的曾先生疑惑不解地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
市民求助:
据本年41岁的曾先生介绍,依照国家出台的二胎方针,他办理好所有有关手续后,其老婆刚刚生了第二胎。其家族是达川区林业局员工,该局依照二胎有关新方针,把原产假90天履做法158天。而原男生的陪护假为15天,新方针为20天。
为此,他专程到单位人事科去请假,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没有收到新的文件,而原15天陪护假是对于第一胎的,现在第二胎没有文件他们无法履行,意思是说一天陪护假都没有,不允许请假。
“我老婆是剖腹产,需要人照料!”对此,曾先生疑惑不解地说,同是
达州市管辖,达川区区级单位都依照二胎的新方针履行,而市级单位反而以没收到文件为由拒绝履行,他该怎样维权?
部分回复: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
达州市卫计委,该委方针法规科邱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清晰表明,20天陪护假的新方针是
四川省人员和计划生孩子法令规则的,而法令是
四川省地方性法规,从公布之日起各单位应无条件履行。因而,不存在向各个单位下发有关文件。
最终,邱科长称,曾先生可到他们市卫计委方针法规科进行反映,他们将为其具体回答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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