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墙体广告 国庆期间,我市许多地方都悬挂了国旗,营造了浓浓的节日气氛。节后一上班,一名老同志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我市主要路段一些商家悬挂的国旗上印有
广告,觉得商家的做法欠妥,希望能经过媒体给经营者提个醒。
10月9日上午,记者就此打开查询,发现市民反映属实。10点40分,在公民路南街口一家
手机卖场门口,悬挂着10多面国旗,其中有5面旗号显得非常与众不同。记者在现场看到,全部
广告占有了旗号大概三分之二的方位,右上角夺目的蓝色字体写了“VIVO”,在赤色为布景的大面积区内,还有夺目的艺术字体写着“洪荒之利”,一起还配有一个卡通人偶造型及“买单侠首付10%”等字样。而左侧则印着一大四小5颗黄色的五角星,4颗小五角星仍是呈半圆状围绕在大五角星周围。
“我们没留心上面的国旗图画,的确没想到这种做法有些不当。”在与记者攀谈后,该卖场的一名店员拿出梯子把5面特殊的旗号摘掉了。在北门道花园路路口的一家
手机卖场,记者也发现了相同的旗号。该店有关工作人员表明会尽快撤下这些旗号。
《中华公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国旗及其图画不得用作商标和
广告,不得用于私家丧事活动。”在此提示广阔市民和经营者,不要随意对待国旗,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了法令。
来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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