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墙体广告 来自渝北警方的消息:俗话说,男追女,隔堵墙,女追男,隔层纱。但是最近,渝北某高校的男研究生小王就遇到一件让他很痛苦的事情。
2015年5月17日晚,小王向渝北警方报警称被一女老板频发短信骚扰,严重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想求助民警警告对方一下。小王说,自己今年27岁,还在某高校就读研究生,曾经勤工俭学到女老板开的公司打工,后来感觉女老板对自己有意思,想和自己谈恋爱,就匆匆辞职离开了。他称该女老板年龄今年29岁,人比较漂亮,家境十分殷实,自己开有公司,父母也都是做大生意的,但小王表示从来没有想过攀附有钱人,所以他果断离职回校专心读书,对方没想到,回到学校后,女老板经常给自己发一些示爱短信,他表示,这些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只有回复一些骂人的话希望对方不要再骚扰自己。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宝圣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和女老板刘小姐取得了联系。刘小姐称自己和小王之前有过一段感情纠纷,小王来自己公司打工时两人也算得上交往过,但是最近不知为何,小王就离开公司回学校表示不愿意继续交往了,刘小姐表示想挽回感情才频繁给对方发短信,她称自己只是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并没想到要去骚扰对方,相反,小王回复的短信却经常爆粗口,她也觉得十分委屈。
民警在了解事情整个前因后果后,教育了刘小姐,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感情不是强求来的,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在民警的教育下,刘小姐表示自己以后不再发短信给张某。同时,民警也教育了小王同学,告知其男孩子要大度,如果不想和对方耍朋友可以把事情说清楚,态度要坚决,但不要回复侮辱短信,这样也是可能会遭到处罚的。两人均表示会好好处理感情,不做违法的事情。
渝北警方提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