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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无理取闹拦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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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8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内蒙古呼和浩特墙体广告

近日呼和浩特广告业内人士了解到一村民拦路敲诈勒索一热力公司的拉煤车,热力公司被敲诈勒索三万元。近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拦路敲诈勒索案进行宣判,李某某依法被判刑四年。

去年10月初,新城区公安分局保合少派出所接到某热力公司负责人报警称,一名叫李某某的男子无故使用面包车阻拦新城区某村村道,不允许该公司拉煤车辆正常通过,给该公司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李某某进行了依法传唤。

经查,早在两年前,该村村委会就与该热力公司签订了使用道路协议。协议规定该热力公司使用该村部分村道。墙体广告人士了解到使用中,该公司负责维修、清扫道路,并在使用中逐步将该村部分土路硬化。然而,该村村民李某某还是无理取闹,于去年10月多次使用面包车拦堵该公司正常过往的拉煤车辆,以致该热力公司负责人不得不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教育,但李某某依然我行我素,次日上午竟来到该公司找到了公司负责人,提出索要十万元人民币后就不再阻拦车辆通行的条件。

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被逼答应,并先行支付了李某某三万元,约定剩余的七万元在七日之内给李某某。随后,李某某才离开该公司并将阻拦在村道上的面包车挪走。事后该公司负责人向公安机关再次报警。随后,掌握了李某某大量犯罪证据的新城区警方于同年10月中旬将李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墙体广告公司人士近日了解到,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以要挟手段向某热力公司索要人民币十万元,其中已取得人民币三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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