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女子与别人裸聊被敲诈,支付3万元后对方仍不愿罢手再索要4万,无法之下女子只好报警。5月7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敲诈人程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34岁的女子林某与老公在漳州开了一家食品店,除了协助老公打理食品店外,其他的时刻常常上微信与别人谈天。
2013年12月份,林某经过微信增加“邻近老友”的功用,找到了一个昵称是“孤寂引诱”的生疏网友,并增加了这位40岁的漳州本地男人程姓为 老友。尔后,二人便常常在微信上谈天传相片,进而发展到互发自个裸照的程度,并且互发了男女下体敏感的部位,程某还屡次跑到林某的店里探望她。
让林某没想到的是,程某是一名赌徒。2014年头,为筹集赌资和偿还赌债,程某以其急需用钱为由向林某告贷,但被林某回绝。8月下旬,想出毒招 的程某再次联络林某,以拟将事前保留的林某的裸照发给其老公并发布到互联网的方法对林某进行要挟,向林某索要人民币30000元,林某迫于压力只好照办, 分两次给了程某3万元。
2015年2月初,程某再次以发布林某的裸照相要挟,并以彩信的方法将林某的裸照发到林某的手机里,以标明他手机内仍有林某的裸照,需求林某再给人民币40000元,并需求林某将之前所写的3万元欠条还给他或烧掉。
林某总算不堪重压,报警求助警方,2015年2月13日,程某在其家中被捕获,当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案发后,为减轻罪恶,程某的老婆带着3万元现金到公安机关机关自动上缴。
办案检察官提醒,当时不断增加的违法经过微信渠道进行,微信对生疏人的定位精准,违法分子进行搭讪后,更容易有针对性的实施违法。“查邻近”,查到的不一定是好人;“摇一摇”,摇来的可能是厄运。微信结交要保持警惕,不要容易见面;假如对方触及金钱,更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