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上一年,原漳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党组书 记罗雄(正处级)涉嫌纳贿、贪婪,被漳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报上一年8月21日曾作报导),但他的案情却一向不为人知。昨日,海都记者从有关司法部门获 悉,一个受贿、介绍贿赂犯罪案日前判定收效。该案中的受贿对象恰是罗雄。罗雄涉嫌贪婪纳贿的案情也因而显露冰山一角。判定案件中,市民曾某找罗雄协助调集 作业,过后送给他30万元,后又介绍陈某贿赂罗雄50万元,让其兄弟弄个科级干部当当。两次,罗雄就收纳贿款80万元。
违规帮人调集作业
过后收受30万钱款
2008年间,曾某因兄弟之女王某的作业调集疑问,找时任中共龙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罗雄予以关照,罗雄许诺寻机协助。
后在罗雄的协助下,终究,王某违背新选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的政策规定,2008年从泉州安溪调至龙海作业。
大概在王某调回半年后,一次曾某与罗雄就餐,曾某供述,罗雄称自个想选拔为正处级干部,问他是不是有资金帮自个跑联系。大概过了一周,曾某凑了 20万元,将钱送给罗雄,称这20万元是为感谢其对王某作业调集的协助。后罗雄又找曾某借了10万元未偿还,曾某也把这10万元当作赠送,感谢他把王某从 安溪县公安局调回。
罗雄在承受讯问时,也承认了这一事实。
收50万元运作费
帮人当上人大主席
2010年间,陈某找到曾某,说他想让兄弟苏某选拔为龙海市水利局局长。陈某托付曾某找时任龙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罗雄协助,并出资50万元给曾某作运作选拔费用。
曾某又一次找了罗雄。罗雄回复,没办法运作苏某当水利局长,但可以让苏某到龙海一个城镇当人大主席。后来苏某当了镇上人大主席,曾某也于2011年四五月间,将陈某那50万送给了罗雄。
2014年5月15日,对于曾某受贿一案,漳州市检察院指定龙文检察院统辖,并附罗雄收受曾某送款80万元的供述材料。同日,漳州市检察院告诉曾某到检察院承受问询。
龙文法院审理以为,曾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作业人员送款3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向国家作业人员介绍贿赂50万元,该行动已构成介绍贿赂 罪。曾某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作业人员送款50万元,已构成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 年。(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