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提出,触及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或因生产工艺需求及别的特别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建造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建造工程地点 地区县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别的,夜间施工答应应清晰答应时限。《告诉》还专门说到,中考、高考时期及市政府规则的别的特别 时段内,除抢修抢险外,制止在规则区域内进行发生噪声的施工工作。
《告诉》需求建造单位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会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大众来访接待处,清晰施工噪声污染和谐处理工作负责人并在施工现场收支 口公示,妥善解决施工噪声污染引发的胶葛。施工单位进行为同意的夜间施工工作时,应向邻近居民布告。布告内容包含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告诉》还规则,夜间施工发生噪声超越规则规范的,由建造单位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给予经济抵偿。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