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墙体广告 日前,常熟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组织保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统筹安排;下设巡察办,承担巡察工作的日常事务。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组建巡察组,明确各自职责,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明确巡察对象。除将市各部委办局、市属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部纳入巡察范围外,按照“下查一级”的要求,将巡察对象向各镇(街道)下属单位、行政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拓展,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突出巡察重点。重点巡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情况、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源头预防情况、部署执行重大决策情况以及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八个方面内容,找准巡察着力点,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程序方法。巡察组将按照巡察准备、组织实施、报告审核、反馈整改、后期回访、结果运用的步骤开展巡察。巡察期间,主要采取调查走访、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举报、专项审计、座谈访谈、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既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又注重不干预被巡察部门(单位)正常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用好巡察结果。巡察结果将纳入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作为党委主体责任评价、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在巡察中若发现违纪违法或其他重要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