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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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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08: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梁平墙体广告

  重庆梁平墙体广告 昨日,记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县创新机制,严管重罚,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进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取得成效。
  今年1至5月,县环保局已依法对27家环境违法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总金额58.2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件,立案环境违法案件5件,其中1至4月案件查处数量位居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第一,全市第二,处罚总金额位居渝东北片区首位。
  为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我县创新机制,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格,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委托执法,挂牌成立了县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务室,建立了环保、公安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实施举报奖励,引导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结合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环保局以水环境监管为重点,开展休息日突击查、夜间及雨天正常查的“反思维”工作法,查处了邵新纸业、渝丰纸业、恒丰纸业以及多家畜禽养殖场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并在梁平报、梁平电视台曝光。同时,认真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1号”专项行动,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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