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从省食品药品监督处理局得悉,为鼓励台商来我省投资发展医药产业,支撑台商在我省开办医药企业,标准台湾药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执业行动,近来,《台湾药师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执业的处理暂行规则(试行)》现已出台,对台湾地区药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的注册、继续教育、处理等事项进行了清晰。
根据《方法》,台湾药师通过内地药事法规训练,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处理局考试合格,获得《福建自贸试验区台湾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可向自贸区地点设区市(区)食品药品监督处理部门请求注册,获得《福建自贸试验区台湾药师注册证》后,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
担任受理台湾药师执业注册请求的注册组织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阅,对审阅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福建自贸试验区台湾药师注册证》。证件有用期为3年。持证者须在有用期满前3个月到注册组织请求处理再次注册手续。台湾药师在注册有用期内改变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注册组织处理改变注册手续,填写《台湾药师注册请求表》。
此外,台湾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越半年以上者,由台湾药师自己或其地点执业单位向注册组织请求处理刊出注册手续。
在继续教育方面,台湾药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执业时期,应按内地有关规则完成继续教育学分。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间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福建省药师协会担任全省台湾药师继续教育处理工作,继续教育的方式可根据实践采纳网授、面授、函授等多种方式。
《规则》还请求,注册组织在审阅台湾药师注册请求时应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于核发或许刊出注册证后10日内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处理局存案;自贸试验区地点地食品药品监督处理部门应加强台湾药师在岗执业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对骗取、转让、借用、假造台湾《药师证书》、《福建自贸试验区台湾药师注册证》或《继续教育学分证实》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发证组织应回收证书,并给予刊出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