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男子冒充警察 持刀抢劫“宝马女” 最终获刑11年 处罚金1万元

男子冒充警察 持刀抢劫“宝马女” 最终获刑11年 处罚金1万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07月02日 11: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墙体广告

  江西墙体广告以差人办案需帮忙为由进入女子单独驾驭的宝马车内,然后趁机持刀施行掠夺。7月1日,记者得悉,进贤县法院近来判定了这起掠夺案:被告人陈某犯掠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1月8日17时40分许,陈某驾车经过进贤县长山宴乡李长路段,发现被害人汤某单独驾驭一辆白色宝马小车。想到家中购房欠债、女友怀孕致使经济压力大,陈某便身着假警服招待汤某泊车,以差人办案需求帮忙为由,坐入宝马车的副驾驭室。
  江西墙体广告汤某行使一段旅程后心生惊慌,欲打电话给老公。陈某伸手阻挠,并拿出水果刀钳制汤某往抚州方向行进,汤某抵挡后趁机下车脱险。
  陈某驾车窜逃时心生悔意,遂经过汤某下跌在车上的手机联系到其老公。随后,陈某拿走汤某的手包、手机,并将小汽车停于路旁边由汤某老公等人取回。以后,陈某又当面将其他资产还给汤某老公。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假充差人拦截被害人车辆,持刀钳制被害人,劫取被害人资产,其行动已构成掠夺罪。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