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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
汉阳区高空抛物致使女婴小欣怡伤残索赔案,近日在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驳回上诉业主的诉求,保持业主一起抵偿小欣怡36万多元的一审原判。
2014年11月,出世40多天的女婴小欣怡在
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楼下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小欣怡被送往
医院救治,并被法医鉴定为七级残疾。小欣怡家人未能找到肇事者,将该栋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
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以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上1号、2号、3号房均有致害的也许和有些操控危险的才能,一审判令其间89户房子的业主一起抵偿小欣怡36.3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陈某某等47名业主向
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恳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职责楼层进行科学检查,改判业主不承当职责等。
武汉市中院审理以为,上诉人提出的经过科学技术检查或实验来断定涉案楼层的规模诉求,因现场没有亲历者目睹事端经过,无法再现进程,加上
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获取DNA均未断定实践侵权人,所以无法经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彻底再现或复原客观事实。
法院终审判决确定,此案一审判决确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判令驳回上诉,保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