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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通山县警方今日通报,该县一家银行的一名职工以最高每条50元的
报价不合法出售了800余条储户信息,其上线则从包含上述职工在内的多名银行职工手中获取倒卖储户信息达1400余条,不合法获利近20万元。
本年8月初,通山县警方接到一同上级交办的不合法供给公民信息案,移送的头绪只有一个QQ号。民警经过细致侦办,一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浮出水面。
陈程(化名)原本是通山县一家银行的正式职工,工资待遇还不错,这样一份安稳又面子的作业令很多人仰慕。但是,陈程并不满意,上班一年多,他一向仰慕同学有私家车。
本年1月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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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一家银行上班的同学张某打来电话,让陈程使用作业便当,给他供给一些储户的银行信息,并以每条信息50元作为酬劳。银行虽有明文规定,禁止对外走漏储户信息,但操控不住心里贪婪的陈程决定逼上梁山,两人之间的“买卖”就此开端。
陈程起先悄悄用
手机拍照获取储户信息,以后忧虑被发现,他就用手抄录每一条储户信息,然后经过QQ发给张某,张某则经过支付宝付款。直到8月11日,当民警俄然出现在银行的一刹那,陈程才知东窗事发。
民警查明,陈程使用作业便当,将查询到的储户个人信息(含名字、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余额、
手机号)以每条20元至50元不等的
报价卖给张某。警方初步统计,陈程共不合法售卖信息800余条,不合法获利4万余元。
警方还查明,陈程上线、嫌疑人张某则以50元一条从多家银行职工买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
报价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不合法获利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