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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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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27日 04: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湖北荆州墙体广告 23日,荆州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整治和加强防止扶贫范畴职务犯罪专项作业推动会,通报称,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扶贫范畴职务犯罪74件113人,涉案金额941.6万元。
  荆州检察机关还发布了5起典型案件。监利县上车湾镇支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截留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刑3年。荆州区李埠镇东岳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移用移民项目款18.2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00元。洪湖市曹市镇蔬菜村二组原 乡民小组长郭某某克扣并吞农人青苗补偿款6.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江陵县财政局商贸科原副科长孙某某将自己儿子、小妹和婆婆 列入粮食补助发放目标,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2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松滋市八宝镇原党委副书记胡某某、民政办原主 任吴某某贪污案,两人套取、截留各种民政专项资金51万元并私分有些资金,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吴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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