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策划 孩子在快餐里吃出一条虫子,并现已吃掉了一半截。当妈妈找到快餐店大堂司理理论时,该司理矢口不移该虫是菜虫对身体无害,并一口将虫子的另一半吞进了肚子。
7月19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冯女士称:在某快餐店孩子就餐吃到虫子,导致争论,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快餐店进行处理。
经了解,冯女士和老公趁着周末带女儿在外面逛街。眼看就要到饭点了,于是冯女士一家来到了坐落金航路的某快餐店用餐。吃着吃着冯女士的女儿突然大叫:“有虫!”冯女士一看,虫子现已被女儿吃掉了一半。冯女士急速叫来服务员,一名服务员过来道了歉,并容许补偿冯女士500元钱。后来该快餐店的大堂司理也过来,看了看提到:“这虫子不是啥有毒的虫,即是一条菜虫,能够食用!咱们没有权限赔你这么多,只能补偿300元。”冯女士不乐意了斗气提到:“方才不是说的赔500元吗?怎么说变卦就变卦!你把这半条虫吃了,我不要你赔钱!”冯女士说,她说的本是一句气话,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堂司理二话不说就夹起虫子吞进了肚子。见这情形,冯女士容许不赔钱,但请求在发票上写明今日就餐时吃到半条昆虫,这时大堂司理也不乐意了。两边就这样僵持着,遂打电话报了警。
终究,在民警的调解下,两边达到一致,快餐店补偿冯女士300元钱,冯女士也不请求在发票上注明吃到半条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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