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市民陈大爷自个采购了一部
手机,使用了一个多月后发现
手机并非自个想要的机型,以为商家骗了自个,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8月3日,71岁的市民陈大爷单独来到鼓楼数码通讯城,采购了一款1599元的
手机。9月25日,陈大爷发现自个用的
手机是魅族的,而不是自个想要采购的华为,以为出售人员诈骗了自个,找到商家评理。
出售人员向陈大爷解说,他其时是在魅族
手机专柜购机,不可能买到华为的
手机,且购机发票上也明白注明晰
手机的品牌、类型、串码等信息,归于明买明 卖,不可能诈骗消费者。“我岁数大了,收据上的字太马虎,我也看不清,这
手机不是我要买的机型,应当给我退货。”陈大爷与商家多次交涉无果,投诉至工商部 门,请求维权。
昭明工商所执法人员发现陈大爷购机发票上的品牌等信息的确标得很明白,通过调解,商家考虑到陈大爷岁数较大,赞同
手机经售后判定无磨损、无进水、无 人为损坏,且赠送物品全部完好无缺的话为陈大爷全额退款。但是,陈大爷拿来的
手机磨损严峻,无法退货退款。经执法人员重复做作业,两边最终达到一致意见, 商家退给陈大爷100元现金,而陈大爷不再请求退还
手机。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采购产品时一定要多问、多看,承认各项信息无误后再采购,如非正当理由,买卖一旦发作无法反悔。晚年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最佳在家人的陪同下进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胶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