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日前,经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懈地展开劝返作业,携款逃跑长达17年之久的屠某自动到枣阳市检察院投案自首。本年9月,在强壮的方针法令攻势和亲情感化下,迫于压力逃跑在外长达17年之久的屠某从
广东回到枣阳投案自首。
日前,经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不懈地展开劝返作业,携款逃跑长达17年之久的屠某自动到枣阳市检察院投案自首。这是“天网举动”施行以来,枣阳市首个投案自首的“天网”人员。
屠某,男,现年56岁,是建设银行枣阳市支行新华路储蓄所原储蓄员。1999年4月,他在任新 华路储蓄员时,使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将储蓄所库存现金23万余元隐秘盗取,并于当晚携款逃跑。案发后,市检察院立案并将其上网追逃。随着时刻的推移, 屠某的消息越来越少,抓捕堕入僵局。
2015年,依据上级院统一安排布置的“天网举动”,市检察院成立了追逃专案组,决议施行“劝返、追捕”相配合的战略,对近几年在外逃跑的3名人员再次进行摸排,拟定抓逃计划;并对在逃人员的家族多次上门批注利害关系及法令方针,一起使用技术侦办手段,确定可疑人员。
在对屠某的追逃中,侦办人员从其女儿的通话记录中确定了一个异地可疑电话号码,专案组成员顺藤 摸瓜,发现该号码归屠某的二女儿一切。因为这个女儿很早就改名换姓、改变户口,所以一向未进入侦办人员的视野。把握到这条极其重要的信息后,侦办人员剖析 屠某极有可能在其二女儿处,而且通过二女儿和家人联络。侦办人员当即奔赴
广东,找到屠的二女儿,先后5次让她奉劝屠某认清形势,早日迷途知返,自动归案承 担法令职责和家庭职责。
本年9月,在强壮的方针法令攻势和亲情感化下,迫于压力逃跑在外长达17年之久的屠某从
广东回到枣阳投案自首。他表示,在外多年,无法对父母尽孝,无法与亲人相见,备受折磨。目前,市检察院正依法对本案的犯罪事实做进一步审查。